原辅材料、产品、废物的储运
通过对建设项目原辅材料、产品、废物等的装卸、搬运、储藏、预处理等环节的分析,核定各环节的污染来源、种类、性质、排放方式、强度、去向及达标情况等。
交通运输
给出运输方式(公路、铁路、航运等),分析由于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行,使当地及附近地区交通运输量增加所带来环境影响的类型、因子、性质及强度。
公用工程
给出水、电、气、燃料等辅助材料的来源、种类、性质、用途、消耗量等,并对来源及可靠性进行论述。
共享产业园区环境质量和规划环评信息。统筹安排产业园区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大气、水等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结果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非在线数据存档备查,督促排污企业落实自行监测责任,建立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文件、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等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并与入园建设项目及时共享。
规划环评技术机构应提供客观科学的技术服务。受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委托承担规划环评工作的技术机构,应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技术能力,加强规划环评质量管理,环境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开展工作。如实向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映区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规划实施面临的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在规划环评阶段与园区管理机构保持充分互动,客观、科学地提出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污染物减排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切实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告规划审批机关,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
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实施后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之间的比较分析和评估;
(二)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分析和评估;
(三)1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四)跟踪评价的结论。